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写在最前:

2020年1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对A股利好。

  • 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 鼓励各类合格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问题:居民的储蓄有多少万亿呢?

答曰:目前居民储蓄接近200万亿。

据央行数据,2019年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97.55万亿元,同比增长8.2%;人民币存款余额192.28万亿元,同比增长8.4%。为了对于数量级有更好的理解,根据万得资讯,2019年全年北向合计买卖总额为9.76万亿元。

科普:北上资金

因为中国的外汇和资本市场都是管制的,外国的资金并不能直接投资A股。目前主要的是2个方法:QFII与沪深港通。

第一个方法:QFII。外国资金可以申请获取QFII(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有QFII资格与额度后就可以投资中国资本市场。之前是有3个条件的,1)有一个总的QFII额度,2)每个QFII机构需要申请审批QFII资格,3)每个QFII机构依然有自己的QFII额度。2019年9月,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表声明,将取消以美元为主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其人民币计价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配额,但这个配额的取消,只是上面的第一个限制,即总的QFII配额上限取消了,但是,境外投资者依然需要单独进行审批,并且有投资额度限制。

第二个方法:通过香港交易所的沪深港通直接买入沪港通和深港通机制(沪深港通)。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香港交易所直接购买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符合条件的股票。香港在南,深圳和上海在北,所以外国投资者从香港买深圳和上海的资金流向,叫做北上资金。国内投资者买香港股票的资金流向,叫做南下资金。通过沪深港通买入不需要审批、没有额度限制、交易信息公开披露。北向资金流向成为判断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程度的重要观察指标。


《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点提取

  • 到2025年,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体系。信贷市场、保险市场、信托市场、金融租赁市场和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
  • 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 鼓励各类合格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 引进先进国际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 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 继续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规范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配套融资,严禁违法违规提供新增融资。加大对脱离主业盲目扩张、高负债经营企业风险的排查监测。稳妥化解集团客户信用风险,有序退出“僵尸企业”,推动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

可见,《意见》的要点包括优化融资结构、形成多元化风险处置政策框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

其中,优化融资结构: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金融体系的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体系,过去高储蓄率导致了高杠杆率,未来需引导更多直接融资资金参与市场,提高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分散银行体系风险。现在资本市场是高度散户化的,要推动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推动理财子公司发展,把它们培养成真正的机构投资者。理论上,整个资管行业的发展,都是在把居民储蓄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来源实际上是居民储蓄,由于不是真正的资管业务模式,资产端主要以非标、债券等为主,因此并没有真正意义上为直接融资助力,而变成了与银行类似的间接融资通道,即影子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实际上就是把储蓄通过专业化机构投资者的能力,转化为资本市场的长资金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一方面,理财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有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也将给居民带来长期稳定回报。从宏观上来讲,也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优化融资结构,这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之一。


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搭建多层产品体系

a. 保险资金入市

《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保险公司要继续强化风险保障功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稳定资金,未来以保险资金为代表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有望逐步进入直接融资市场,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

b. 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此外,《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保险业要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与年初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一脉相承,预计至2025年保险业有望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目前行业已进入全面对外开放阶段,独资机构的设立也在加速推进中,有望丰富市场产品结构,为消费者带来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投保体验,对于行业的价值转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根据央视网报道,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将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涉及健康险、养老、创新产品、投资、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总体利好行业长期发展,但是超市场预期部分有限,并且从中期来看,对行业基本面的实际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政策落地和执行

c. 健康险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

  • 提出力争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达到2万亿元。

2019年前10个月,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6141亿元。基于2019年规模测算,对应的2020-2025年化增长率仅为20%左右,低于2018-2019增速,与市场预期基本一致。因此“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达到2万亿元”这一目标较为保守,大概率可以超额实现。

  • 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保服务和控费,并探索健康险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

这将对健康险(特别是医疗险)发展扫清障碍,带来实质性帮助。

d. 探索养老保险需求

  • 提出完善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政策,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发展。

大幅提高实际个税优惠的力度是养老险发展的关键,例如提高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提高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25%的免税部分等,但是在实操层面相关立法和政策的调整仍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

  • 提出力争到2025年积累6万亿元的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

此处的“养老保险”暂无明确定义,如果这一概念包括存量储蓄类保单(包括的年金险和两全险等),6万亿的目标较为保守,未超市场预期。

  • 探索满足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险需求。

2019年,保险公司累计开发销售养老年金保险产品830款,实现保费收入415亿元。到2019年三季度末,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有效承保人次超过5800万,累计积累了超过510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随着中国老龄人口占比扩张,发展老人保险市场将是行业自然的选择。

科普:税延保险政策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在31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推向全国。2018年4月,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但是,从实施推广效果来看,税优健康险与税延养老险都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处境。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税优健康险仅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税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仅7160万元,承保件数3.9万件。

数据说明,改善税优健康险与税延养老险的推广需要来自税收政策方面的更大推动力。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对我国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基本医保压力和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受个人所得税优惠额度有限、业务流程复杂等影响,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不大。

为更好地推动税优健康保险发展,应该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并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并根据地区情况不同差异化对待;同时简化税务操作手续,提高税收优惠抵扣的便利性。在养老保险方面,也应加大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推进力度,例如研究逐步提升可税延的上限,并扩大试点地区等。

科普: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保服务和控费的模式

  1. *政府主导,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行服务,又称“契约服务模式”。政府按照一定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中,划拨构成大病医保基金,通过政府招标、签定保险合同,将医保基金交由商保公司进行管理与运作。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责任、补偿比例、结付限额,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向参保人进行医疗服务费用结付;盈亏风险由政府承担,保险公司只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承担任何运营风险。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实际通过购买服务,与商保公司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种模式,政府是投保人,全体参保人员为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合同与商保公司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商保公司每年可以从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或固定的基金数额,用作商保公司的运行收入。*

  2. *社保与商保共同运行医疗保险基金模式,又称“共保联办模式”。通过社保与商保平等协商,达成共担责任和联合办公的运行机制。其特点是商业保险公司与医保局“合署办公”,通过统一征缴、统一政策、统一支付标准、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系统管理和统一医疗管理,实现社保与商保共同运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双方约定一个盈亏区间,盈亏区间内亏损由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盈利归大病医保基金所有,以此实现风险共担。以苏州为例,市医保中心与东吴人寿保险公司合署办公,由市政府公共财政向商保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并且对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由此商业保险公司获得一定的好处(微利);2015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社保与商保之间约定每年年终双方共同对项目运作情况进行测算与评估,以确定下一年度的筹资标准,同时对当年盈亏结果进行回算。当基金运行超出盈亏区间,超出部分由东吴人寿保险公司与苏州市人社局共同承担。*

  3. *政府支持筹资,商保主导经营模式,又称“商代合同模式”。大病医保的筹资主体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政府只是制定优惠奖励等支持政策,鼓励城乡居民自愿参加,政府体现的是一种隐性筹资责任。如由政府医保中心动员筹资,自愿参保者每人缴纳20元构成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交由商保公司主导经营。承保的商保公司自负盈亏,年度内发生的亏损全部由商保公司承担,但次年会根据亏损情况将会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做出适时调整;若年度运行基金有结余,则基金结余的50%可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调节资金,返回大病医保财政专户滚存使用。*

总结

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已经超过14万亿元(2017年),保险资金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分布到实体经济中:

  • 一是通过银行存款,间接服务实体经济,金额大概2万多亿元(2017年)。
  • 二是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债券和股票,参与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金额已接近7万亿元(2017年)。
  • 三是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债券投资计划等,保险资金直接给项目进行融资,金额已超4万亿元(2017年)。

近些年保险资金对于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大,其中保险资金绝大部分已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提供给实体经济。银保监会出台的政策,有助于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发挥直接融资的支持作用,使保险资金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都属于保障型产品,是资本市场长期的参与者和稳定器,并且为股市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稳定了股市,其基金投资运营对保险公司至关重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等,有助于推动保险业增强综合经营能力,对保险资金进行统一运用和专业化管理,督促保险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此外,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的资金期限长、规模大,能够与医疗健康产业较好的契合。鼓励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有助于推动保险业与养老健康产业更好的对接,加快保险与医疗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促进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推动健康险的供给侧改革。


链接:

  1. 中国银保监会网址CBIRC(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2.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 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下载-金融统计数据(关于每个月的货币、存贷款、社融等数据解读)
  4. 央视网:银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
  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军辉:多数保险资金已通过直接融资方式提供给实体经济
  6. 减税降费激发活力,保险业行业期待更多利好